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罪的定义是什么?

时间:2023-11-21 作者:杭州知识产权律师

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要件有:客体要件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;客观要件是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,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、修改、增加、干扰,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,后果严重的情形;主体要件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;主观要件是故意。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、第四款
违反国家规定,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、修改、增加、干扰,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,后果严重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单位犯前三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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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要件是:客体要件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;客观要件是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,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、修改、增加、干扰,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,后果严重的情形;主体要件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;主观要件是故意的心态。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、第四款
违反国家规定,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、修改、增加、干扰,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,后果严重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单位犯前三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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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要件有: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;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,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、修改、增加、干扰,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,后果严重的情形;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;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。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、第四款
违反国家规定,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、修改、增加、干扰,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,后果严重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单位犯前三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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