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时候不允许提起离婚诉讼,法律怎么规定

时间:2023-11-21 作者:杭州知识产权律师

法律中规定起诉离婚有以下情况的不受理:1、不符合起诉的条件;2、不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;3、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,不予受理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,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,分别情形,予以处理:(六)依照法律规定,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,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,不予受理;(七)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,判决、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,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,不予受理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六、第七项
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,分别情形,予以处理:
(六)依照法律规定,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,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,不予受理;
(七)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,判决、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,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,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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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有:
1、调解和好,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六个月内又起诉的,法院不予受理;
2、原告自动撤诉,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六个月内又起诉的,法院不予受理;
3、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。
根据2021年实施的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,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;但是,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二条
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;但是,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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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,可以起诉解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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